语义角色理论概述
语义角色一般指谓词所描述的事件或活动中的参与者角色,在句法与语义研究中,这种参与者角色被赋予了许多不同的名称,如深层语义格(deep case, Fillmore 1968)、题元关系(thematic relations, Gruber 1965;Jackendoff 1972)、参与者角色(participant roles, Allan 1986)、语义角色(semantic roles, Givón 1990)、题元角色(thematic roles, Dowty 1986, 1989, 1991;Jackendoff 1972, 1987, 1990)、论元角色(argument roles, Goldberg 1995, 2006)等等。其中题元角色和语义角色在近期研究中较为通行,题元角色多用于语言学理论研究中,尤其是生成语法学派,而语义角色在语料库标注中则更为通用。鉴于本研究为儿童语料库标注研究,因此采用语义角色这一名称。
虽然早在公元前约4~6世纪帕尼尼(Panini)曾探讨过语义角色(Misra 1966; Pederson and Bohnemeyer 2011:3),但语义角色的系统研究应始于格鲁伯(Gruber 1965, 1976)和菲尔默(Fillmore 1968)。随后,很多语言学理论都涉及语义角色,如格语法(Case Grammar)、题元理论(Thematic Theory)、角色指称语法(Role and Reference Grammar)等。现对相关文献中的较为重要的语义角色理论研究分述如下:
1
格语法中的深层语义格
格(case)在传统语言研究中已有比较明确的定义,一般被视为名词的具有区别性的显性标记,表示句中名词或名词短语功能的语法范畴(Richards et al. 2002/2005)。或者说,它“是一个标记系统,表示名词依附于他们的中心时所表现出的某种关系”(Case is a system of marking dependent nouns for the type of relationship they bear to their heads)(Blake 2001/2005: 1),含有这样一个标记系统的语言被称为有格语言(case language)。
格语法中使用的格概念不同于传统研究中的格(Case),菲尔默(Fillmore 1968)侧重考察传统格所表达的语义功能,指出类似格的语义功能也可以在无格语言中进行比较。他为“格”赋予了新的含义,即格是“句子底层的句法—语义关系”(the underlying syntactic-semantic relationship)(Fillmore 1968: 21),又称“格关系”(case relationship),具体语言中格的表现方式则称为“格形式”(case form)。菲尔默认为“一个句子的深层结构包括一个谓词和一个或多个名词短语,每一名词短语都与该谓词建立特定的格关系” (The sentence in its basic structure consists of a verb and one or more noun phrases, each associated with the verb in a particular case relationship)(Fillmore 1968: 21)。他明确列出了施事格(Agentive)、工具格(Instrumental)、与格(Dative)、使成格(Fractive)、处所格(Locative)和客体格(Objective)共6种格,后来增加了感受格(Experiencer)、源点格(Source)、终点格(Goal)、时间格(Time)、路径格(Path)、受益格(Benefactive)、伴随格(Comitative)和转变格(Essive/Translative),并将原来的与格并入了终点格,共计13种语义格(Fillmore 1968, 1971, 1977)。
菲尔默试图用这些语义格来分析谓词的语义结构,并主张将英语中所有谓词标出深层格框架(case frames),以保证它们可正确地插入不同的句法结构中,如英语谓词open的格框架可标记为[+ O (I) (A)],“+”表示所列语义格可在同一句中出现, O、I、A分别表示客体格、工具格和施事格,圆括号表示该语义格为可选(Fillmore 1968)。
格是格语法解释句法—语义关系的基本工具,可是在确定格数目和名称方面,菲尔默始终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分类标准和格的清单,导致格语法面临诸多质疑。而菲尔默则开始转向关注语言的意义及其理解问题,沿用格语法中的框架概念,逐步创立了框架语义学(参见冯志伟 2006;陈忠平2012)。
菲尔默格语法的前提之一是指派给名词短语的格角色在句法变化过程中是恒定的。这样,尽管一个特定的名词短语其表层句法上的语法身份可能变化,其底层语义角色却不变,如①所示。
①
a. John opened the door.
约翰开了门。
b. The door was opened by John.
门被约翰打开了。
c. The key opened the door.
钥匙开了门。
d. John opened the door with the key.
约翰用钥匙开了门。
e. John used the key to open the door.
约翰用钥匙开门。
(Fillmore 1968:25)
在这些句子里,John不管表现为主语([1a]、[1d]、[1e])还是在被动式的by-短语里([1b]),都保持着施事(Agent)身份。同样,the key尽管在[1c]中是主语,在[1d]中为介词补语,在[1e]中是宾语,它也永远是工具格(Instrument)。最后,the door尽管既做表层句法的宾语([1a], [1c], [1d], [1e]),又做主语([1b]),它也总是被理解成客体格(Objective)。
格语法还规定,每个名词短语在一个句子里可以承担并且只能承担一个格角色,而且谓语不能给不同的名词短语指派相同的格角色(Fillmore 1968:21),这也是后来生成语法管辖与约束理论中的题元标准(thematic criterion或者theta criterion)的来历。
菲尔默还提出了“无标记主语选择”(the unmarked subject choice),认为某些格角色更喜欢出现在表层的主语位置,他提出的规则是“如果句中有施事格,则施事格为主语;如果没有施事格而有工具格,则工具格为主语;如果既没有施事格也没有工具格,则客体格为主语”。很明显这是随后许多语言学理论提出的题元关系等级的早期版本。
格语法试图通过深层语义格“发现一个语义上可以证明的普遍句法理论”(to discover a semantically justified universal syntactic theory)(Fillmore 1968:88),对乔姆斯基所忽视的语义问题进行了开创性探索,极大地丰富了句法研究,对随后生成语法学派中的题元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从语义角度定义的深层语义格也成为后来句子语义研究中“语义角色”的源头。然而,格语法本身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例如,语义格的数目是否能穷尽?格与格之间是否能做出明确的切分?这些问题似乎至今仍无定论。
2
生成语法中的题元理论
格鲁伯(Gruber 1965)在词汇关系研究中提出了题元关系(thematic relations),认为题元关系是比深层结构更深的前词汇范畴结构(prelexical categorical structure),该结构是句法结构的基础。谓词是前词汇结构中的核心成分,其它成分参照谓词的句法语义关系获得相应的名称,即角色(role)。格鲁伯(Gruber 1965)认为每个句子都有一个名词短语起到客体(Theme)的作用,因此将谓词的前词汇结构命名为thematic relations“题元关系”。虽然格鲁伯没有明确给出辨别“客体”的标准,但根据其论述,客体可以大致定义为运动谓词(verbs of motion)中经历了运动或移位的名词短语(如②)或处所谓词(verbs of location)中其处所被断言的名词短语(如③)。客体也可引申用于抽象谓词(abstract verbs),如[2d]中the proof可以说经历了某种抽象移位,[3d]中的谓词own断言the book的领有性处所(参见Jackendoff 1972:29-33)。
②
a. The rock moved away.
岩石移走了。
b. Bill forced the rock into the hole.
比尔把岩石推进洞里。
c. Will inherited a million dollars.
威尔继承了100万美金。
d. Dave explained the proof to his students.
戴维向学生们解释了这个证明。
③
a. The rock stood in the corner.
岩石在拐角那儿。
b. John clung to the window sill.
约翰紧紧抓着窗台。
c. Herman kept the book on the shelf.
赫尔曼一直把书放在书架上。
d. Mac owns the book.
迈克有这本书。
格鲁伯(Gruber 1965)涉及的其他题元关系包括施动者(Agent)、处所(Location)、源点(Source)和终点(Goal),施动者、源点和终点与运动谓词相关,处所与处所谓词相关。
乔姆斯基(Chomsky 1981)接受了格鲁伯(Gruber 1965)和菲尔默(Fillmore 1968)的理论,将这种语义关系引进了管辖与约束理论以揭示谓词的语义与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并沿袭格鲁伯(Gruber 1965)的做法,将其称作题元角色(thematic role,简写θ-role)。谓词的所有题元角色共同构成谓词的题元栅(theta grid),题元栅体现词汇的句法属性与句子结构之间的对应。题元栅对句子结构的约束称为题元标准(θ-criterion),即“每一个论元有且只有一个题元角色,而且每一个题元角色能且只能被指派给一个论元”(Each argument bears one and only one θ-role, and each θ-role is assigned to one and only one argument)(Chomsky 1981:36)。其中论元(argument)指在逻辑形式(LF)中可以被指派题元角色的名词短语,即具有指称功能(referantial function)的名词短语。论元凭借其或其语迹(trace)在逻辑形式中占据的位置(即题元位置,θ-position)获得题元角色。
自此,生成语法学派的许多学者开始关注谓词的语义与句法的对应关系及其联接机制和联接制约条件。目前,专门研究句法和语义对应关系的语法理论被称为联接理论(Linking Theory)或映射理论(Mapping Theory)。该理论旨在发现语义和句法的对应规律以及题元角色同句法论元联接的制约条件,并对它们做出合适的形式化描写。
概括地说,题元理论主要关注语义对句法的映射问题,研究的重点依然是句法问题,在题元角色问题上主要沿袭格语法中语义格的命名与界定,所做变动也只是为了解决论元选择或角色指派等句法理论问题,与本研究的理论出发点不同,这里不再详述。
3
角色指称语法中的语义角色
角色指称语法(Roles and Reference Grammar,简称RRG)(Foley and Van Valin 1984;Van Valin 1990, 1993, 1999)兼有形式研究和功能研究的特点,把语言看作是一种社会交际的行为系统,句法受到语义因素和语用因素的制约。角色指称语法区分三个层面的语义角色,每个层面都比前一层面更为概括,也更多地中和了前一层面角色的差异。第一层是基于具体谓词的角色(verb-specific semantic roles),如“跑步者”(Runner)、“杀者”(Killer)、“听者”(Hearer)、“被打碎者”(Broken)等。第二层是一般句法理论讨论的题元角色,是对具体谓词语义角色的概括抽象,如施动者(Agent)、客体(Theme)、受动者(Patient)等。第三层是宏观语义角色(semantic macroroles),涵盖了施动者、感知者、工具、受动者、客体等题元角色概念,共有“行为者”(Actor)和“经受者”(Undergoer)两个宏观角色。行为者概括了施动者、感知者、工具等角色,而经受者包含受动者、客体、受益者等角色,详见图1。
宏观语义角色受到谓词的及物性或不及物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及物时有两个宏观角色,不及物时只有一个宏观角色,与及物性无关时没有宏观语义角色。角色指称语法提出宏观角色主要是为了给论元指派语义角色,认为在具有多个语义角色的逻辑结构中,两个宏观语义角色是词汇逻辑结构与句法表达之间的主要界面。语句中谓词的论元和语法功能之间的映射主要分两步进行:首先给谓词逻辑结构中的论元指派题元角色和宏观语义角色,然后再将宏观语义角色映射到语法功能上。
4
原型角色理论
道狄(Dowty 1991)的原型角色(proto-role)理论是广义语义角色最有影响的理论之一。语义格或题元角色数量无法确定并且是离散性的,这给题元角色向句法论元的映射带来了种种问题,为了更好地解释论元选择规律。道逖提出了原型施动者(Agent Proto-Role)和原型受动者(Patient Proto-Role)两个基本角色概念,两者形成一个连续体,用词汇蕴涵的方法来确定论元的题元角色。道逖(Dowty 1991:572)认为,原型施动者和原型受动者分别具有以下特征:
④ 原型施动者特征
a. 意愿性(volition)
b. 感知性(sentience/perception)
c. 使动性(causation)
d. 移位性(movement)
e. 独立性(independent existence)
⑤ 原型受动者特征
a. 经历状态变化(change of state)
b. 递增性(incremental theme)
c. 受动性(causally affected)
d. 静态性(stationary)
e. 依存性(existence not independent of event)
谓词的论元是更倾向于施动者还是受动者,主要根据论元满足原型施动者或受动者特征的数目。拥有最多原型施动者特征的论元作为主语出现,拥有最多原型受动者特征的论元作为直接宾语出现,这就是道逖(Dowty 1991)提出的论元选择原则(argument selection principle)。在John build a house“约翰盖了一座房子”中,John是最典型的施动者,因为它具有④中提到的所有原型施动者特征的同时又不具备任何一个原型受动者特征,而a house则是典型的受动者,因为它具有⑤中提到的所有原型受动者特征的同时又不具备任何一个原型施动者特征,因此,John在句法上实现为主语,a house为宾语。
道逖(Dowty 1991:577)认为原型角色蕴涵特征的不同组合可以对应一般的语义角色概念,如施动者可以是意愿性、使动性、感知性和移位性的组合,也可是意愿性和使动性的组合,或者仅意愿性;感知者仅具有感知性,不具有意愿性或使动性;工具是使动性和移位性的组合,不具有意愿性或感知性;客体(Theme)大多是状态变化、递增性、受动性和依存性的组合,但有时不具备受动性。
原型角色理论的优点在于它把题元角色看作是典型性而非离散性的概念,运用蕴涵特征的方法来定义施动者和受动者,赋予了语义角色在传统框架中所没有的灵活性,解决了心理谓词和半对称交互谓词的论元选择问题以及非宾格和非作格谓词的区别问题等生成语法题元理论中的难题。
正如莱文、拉帕波特(Levin and Rappaport Hovav 1996)指出的,道逖的原型角色理论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解释原型角色蕴涵特征的来源和本质,没有说明原型施动者特征和原型受动者特征之间可能的关系,没有解释哪些蕴涵特征的组合是可能的或是不可能的。再者,原型施动者和原型受动者连续体的中间地带很模糊,难以互相区分,或许正因为此,道狄在论及题元层级问题时不得不借助施事动者、工具、感知者等一般语义角色概念。
5
功能语法中的语义角色
虽然韩礼德(Halliday 1994/2000;Halliday and Matthiessen 2014)的功能语法没有使用语义角色或题元角色等术语,但依然对语句的语义角色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
韩礼德(Halliday 1994/2000)认为语言具有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三大元功能,概念功能指语言使用者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这些认识和反映在语句中由及物性(transitivity)来表述。及物性系统(transitivity system)将纷乱的经验世界识解(construe)为一组有序的过程类型(process types)。
及物性系统包括六种不同的过程:物质过程(material process)、心理过程(mental process)、关系过程(relational process)、行为过程(behavioural process)、言语过程(verbal process)和存在过程(existential process),每个过程又包括参与者(participants)和环境(circustances)。
尽管功能语法对于各个过程类型的分析仍有不少分歧,如汤普森(Thompson 2004/2008)认为行为过程不应包含sing“唱,唱歌”、dance“跳舞”等表述消遣类活动的谓词,而更应该关注look“看”、think“认为,思考”等具有相应心理过程的谓词,但这种基于语句及物性(语义系统)分类基础上的语义角色体系涵盖面更广,对本研究中语义角色的分类和界定极具启发意义。
